February 11th, 2008 at 2:34 am (作业)
在五年后的今天,回首五年前的自己,想到的,只有一句话:时间,实在是过得很快!很久以前,一说到这个问题,我就只会这么一句,到现在,依然如此。有时候会怀疑自己真的是词穷了,再也说不出其他的,更美的,更有艺术的,更有哲学色彩的东西了……真是伤心呐!
先说一下现在我所在的位置吧。位于××州的××大学!一间不算顶尖,但也还算不错的大学。离开家,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这对我来说可真是个大挑战!虽说并不是第一次离家到别的地方读书,可这毕竟不同。还记得刚来的时候有多辛苦,每天都很烦恼,脾气也变得更坏了!可是,现在一切都好啦。一直都明白自己是一个不可能完全融入一个地方的人,也就因此不会对那个地方产生多大的依赖。就如同从中国来到美国,刚开始总会不习惯,没过多久也就没什么了。日子总还是要过的,习惯了就好了!习惯的力量有多大,每个人都知道吧?什么绝对,什么不可能,在习惯面前都显得无力得可怜!
身为该大学的三年级学生,大一那个因为不适应而觉得辛苦的时期已经过去,大二的轻松日子也一去不返,却又得开始为下一年做打算了。我现在攻读的是工商管理系。最大的愿望是攻读MBA。一个伟大的愿望呀!尽管我的性格和能力支持我去当一个秘书,可我还是选择了不同的工商管理系。原因只有一个,我一直希望自己可以当一个经理。至少听起来挺气派的!呵呵……没有那么高的志向说要当总裁,也不甘心只是做一个小职员,于是选择了经理这个职位,一个不高不低的职位。然而,这还只是个愿望。革命尚未胜利,同志仍需努力!
除了每天都要忙在学校的功课外,我还在一个公司里找到了一份与专业对口的兼职工作。与其说是兼职,不如说是实习。反正毕业后也是得从事这样的工作,提前熟悉总也是件好事。
每一天都是忙碌的,这对于我这么一个懒人来说,真是一种巨大折磨!可是,既然明白了习惯的重要,就得养成良好的习惯!于是,放弃了纵容自己的想法,强迫自己成为自己希望成为的人!
这样的生活,在我看来,还是蛮成功的,当然,要想成功,总是得尽早开始努力的。
“想到达明天,现在就要启程……”!
五年前的自己,启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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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8th, 2008 at 12:56 am (作业)
又是一个春节,一个中国人重大传统的节日。在这个节日里,不同的地方有着不同的习俗。我的家乡也有着独特的习俗。
如同北方人在春节的时候会吃饺子,在我的家乡,我们则有吃甜的糯米粥和菠菜的习俗。这两样东西,在我们那里是春节不可不吃的。甜甜粘粘的糯米粥象征着来年甜甜蜜蜜的生活。而吃菠菜的习俗,则源于菠菜在潮州话中的叫法:“飞龙”。从字面上看,它就有着飞黄腾达,龙马精神的意味。于是,吃菠菜就有了这样的好兆头。
在家乡春节,还有一个习俗,那便是除夕夜之前要洗澡,并且换上新衣服。我想,其他地方应该也有这样的习俗吧。经过一年的奔波劳累后,在这一年的最后一天好好洗个澡,意味着洗去一年的尘埃,洗去一年的晦气。而换上新衣服,则意味着迎接新的一年,迎接好运气。这使得这样一个习俗有了一种“辞旧迎新”的意味。
就如同西方圣诞节的时候要装饰圣诞树,互相送礼物,中国人过春节也有自己的习俗。这一些习俗,都寄托着人们对新的一年的祝福和期望,就好像人们见面必说的“新年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恭喜发财、吉祥如意......”等祝语,都寄托着人们之间美好的祝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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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2nd, 2008 at 1:20 pm (作业, 心情)
春节,一个中国人极为重视的传统节日,一听就是一个喜庆的日子。可惜,现在大半个中国都受到雪灾的影响,春运列车都受到极大的影响。好多人都被困在车站,进退两难。等待他们的,是幸运地及时赶回家跟家人团聚,还是就这样与一大帮陌生人一起在焦急等待中度过?真是一个大问题!
这个春节,来到这里的第一个春节。没有了往常在家里的祭祖活动,没有了往常的超级大扫除。要怎么过呢?又是一个大问题......就窝在家里?还是出去凑凑热闹。不过,估计得在学校度过了。毕竟在美国,春节还只是中国人自己的节日。政府是不会因为这样而出台什么特殊政策的吧......
还是先准备好电话卡打上十几二十个电话好了!给爷爷奶奶拜年,跟朋友聊聊天。好久没打电话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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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19th, 2008 at 1:50 pm (作业)
《驮水的日子》是第三届鲁迅文学奖获奖作品,获得了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作者是温亚军。
“作品以孤寂的边陲哨所生活为背景,以细腻平和的叙述和特殊视角的切入表现了一种宁静致远的意境,情节单纯却富有审美含量。揭示了人与自然界的亲和关系,并以此给予日常的平淡生活以诗意的提升。文字简约,白描手法,这使得《驮水的日子》成为一个自足的艺术世界。”
文中的句子很优美。
“慢慢地,驴的性格里也没了那分暴烈,在上等兵不愠不怒,不急不缓的调教中,心平气和得就像河边的水草。”赋予了驴人的性格。“四面八方涌来的寂寞把他从那种无名的感动揪了出来”将“寂寞”拟人化。
“在上等兵的眼里,这唯一的动点,一下子使四周沉寂的山峰山谷多了些让人感动的东西。”,“视野里没有了 ‘黑家伙’的影子里,上等兵才一下子感到心里有点点空落,四面八方涌来的寂寞把他从那种无名的感动揪了出来,他抖抖身子,寂寞原来已在刹那间浸淫了他的全身。”,“上等兵这才明白,原来 ‘黑家伙’已在他的心中占了一大块位置。在平日的相处中,他倒没有太大的在意,而一旦 ‘黑家伙’离开了他,哪怕像现在这样短短的离开,他的失落感便像春日里的种子一样迅速钻出土来。”,“‘黑家伙’正以他平时不曾见过的速度向他飞奔而来,纷乱的铃铛声大片大片地摔落在地,‘黑家伙’又把它们踏得粉碎。”这些句子都表达了上等兵与那只驴“黑家伙”在日复一日的运水的过程中,彼此建立的深厚、感人的感情。
人与动物,也可以日渐生情,彼此离不开。在每天的相处中,慢慢形成的默契是一种神奇的东西,两个本来没有交集的人,就这样有了属于他们的故事。
这使我想起了《小王子》里那只等待爱的狐狸。狐狸对小王子说过“对我而言,你只不过是个小男孩,就像其他千万个小男孩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用不着我。对你来说,我也不过是只狐狸,就跟其他千万只狐狸一样。然而,如果你驯养了我,我们将会彼此需要,对我而言,你将是宇宙间唯一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
狐狸所说的“驯养”,就如同文中上等兵对“黑家伙”的训练。他们彼此之间建立了一种联系,他们再也不是彼此生命中匆匆的过客了,他们彼此再也离不开彼此了。这就是狐狸口中的“驯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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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13th, 2008 at 10:53 pm (作业)
一般來說,能夠冠以“好看”的头衔的书或文章,都是能让我们产生共鸣的。托马斯*沃尔夫的《远与近》便是如此。
一个开了二十几年火车的火车司机每天经过一所整洁朴素的小木屋时,总会有两个妇女向他挥手致意。这以成为了火车司机生活中“某种美丽而永久长存的事物,某种超越一切变化和毁灭的事物,某种始终如一的事物”。这种等待,让他有这一种期盼。退休之后,他想要去找那个房子,那对母女。然而,在他一步一步靠近那栋房子的时候,他又觉得慌乱,怀疑,犹豫。那个曾经他认为是幸福的象征的小屋,那两个曾经给过他无数勇气的妇女,变得如此陌生。他竟产生了一种厌恶感。
现实中的距离近了,心灵的距离却远了,完美的距离一旦被打破,曾经的美好也不复存在了。就如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总该保持一点距离,有点距离的亲密是最完美的。一旦跨越了那一条线,就永远回不去了。
总是觉得人与人之间应该有一定的距离,当觉得相处得很轻松的时候,距离便刚好。只是不知道这样的想法会不会导致自己与朋友之间有隔阂。
地理的距离与心灵的距离总是不成正比。有的人远在天涯海角,心却可以很靠近;有的人同在一个屋檐下却形同陌路。有形的距离近了,感觉却有了无形的距离;距离远了,心却感觉近了。世界上的事就是如此变幻莫测。如果世界上的人都可以轻松地相处,没有猜忌,没有敏感,每个人之间单单纯纯,快快乐乐地相处,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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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13th, 2008 at 7:57 pm (作业)
有人说
我是作茧自缚
可我心甘情愿
为了美好的梦想
我甘心
吐尽最后一缕丝
心中珍藏着
一个永远的飞翔的梦
一个永远的飞翔的梦
历经一番
痛苦的挣扎
艰辛的磨难
我终于
破茧成蝶
眼前又呈现
一个斑斓的世界
一片无垠的蓝天
——破茧成蝶 文 / 阿娓
小小毛毛虫生活在一个小草丛里,在这个小天地里,毛毛虫是一个安静的好孩子。在爸爸妈妈的庇护下,在单纯友情的沐浴下,一直天真地以为,生活就是这样了,人生就是这样了,安安静静,平平稳稳……
然而,有一天,妈妈对毛毛虫说“孩子,我们要到一个大的花园去了……”爸爸说:“孩子,人总是要到外面去闯荡,不能一辈子留在这个小地方……”
尽管有千万个不舍,毛毛虫还是跟着爸爸妈妈一起离开了这一片温馨的小天地,去寻找另一个可以给自己完全不同的幸福的陌生世界。
花园跟以前自己生活的地方真的很不一样,许许多多美丽的花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他们美丽的舞姿,精彩的生活,让只能蠕动的毛毛虫很自卑。在此之前,它并没有意识到自己与别人有多不同。在那个被世人遗忘了的角落,毛毛虫每天沉浸在自己对美好单纯的想象与向往中,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置身于这样一个到处充满着挑战与竞争的社会。手足无措的它……拼命地想要融入这个让自己茫然的世界。总希望自己有一天会像他们一样翩然起舞。
毛毛虫记得,在自己很小很小的时候,爸爸曾告诉过自己,小小的毛毛虫有一天会变成俏丽的蝴蝶,只是,在此之前,必须先经历撕心裂肺的蜕变。
毛毛虫明白,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竭尽全力,吐尽最后一缕丝,将自己包裹在那个密不通风的茧中……只为了一个飞翔的梦……
毛毛虫不知道,在未来的日子里,自己会如何蜕变,会变成什么,一切都是未知数……当自己挣脱一切破蛹而出时,会发现自己已经是有着美丽双翼的蝴蝶,还是……依旧只能蠕动的丑陋毛毛虫…… 这是根据自己的经历写出来的一个小故事。美国,对于自己,就好像花园对于毛毛虫一样,是新鲜的,同时也是未知的。我就像这一只小小的毛毛虫,在陌生的国度里,渴望着飞翔,却又茫然着,将自己束缚在蚕丝中,挣扎,冲破……只希望能从新看到绚烂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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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1st, 2008 at 7:17 pm (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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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1st, 2008 at 7:01 pm (作业)
《洗澡》是杨绛写的一本书。杨绛,本名杨季康,是《围城》的作者钱钟书的夫人。他早在抗战时期的上海,就以《称心如意》和《弄假成真》两部喜剧成名,后来又出版了短篇小说《倒影集》和文学评论《春泥集》,文革后更有脍炙人口的《开校六记》、《洗澡》、《将饮茶》、《我们仨》等多部作品问世。
在本书的前言中,作者大致介绍了小说的创作背景和书名缘由:这部小说写解放后知识分子第一次经受的思想改造——当时泛称“三反”,又称“脱裤子,割尾巴”。这些知识分子耳朵娇嫩,听不惯“脱裤子”的说法,因此改称“洗澡”,相当于西洋人所谓“洗脑筋”。新版前言中,作者又简要说明了小说内容:本书第一部(采葑采菲)写新中国不拘一格收罗人才,人物一一出场;第二部(如匪浣衣)写这些人确实需要“洗澡”;第三部(沧海之水清兮)写运动中这群人各自不同的表现。“洗澡”没有得到预期的效果,原因是谁也没有自觉自愿。
正如作者所说,《洗澡》不是由一个主角贯连全部的小说,而是借一个政治运动作背景,写那个时期形形色色的知识分子。书中出现的主要人物有:余楠和他的妻子宛英、丁宝桂、“北平国学专修社”社长姚謇和姚夫人、女儿姚宓、姚謇的助手马任之和夫人王正、朱千里、许彦成等。
书中没有主角,但正如作者所说,读者总把他们喜欢的一两个人物作为主角。如果这么说,我认为书的主角是姚宓和许彦成。
姚宓是一个大学生,她虽然没有读完大学,但她有着比那些大学生还要刻苦的学习精神。她借着当图书管理员的机会读了很多书。而且她很孝顺母亲。在当时那个动荡的时期,她不舍弃母亲,毅然放弃与未婚夫一起出国的机会,即使倾家荡产也要医好瘫痪的母亲。在别人的眼里,她也许是很傻的,然而,她却尽到了一个女儿的责任。而且,她很懂事,处事透露着与她年龄不符的成熟。在生活的磨练下,本该在学校里继续学习的她早早的就要担起家里的重担,确实不容易。
而许彦成可以说是一个才子。只是,不知道该说他是一个呆子,还是该说他是一个君子。 我觉得很不能忍受的是他的优柔寡断。明明不喜欢杜麗琳,还要答应她的求婚。结婚后,两个人的生活,在我看来,其实是有名无实的。许彦成老是呆在自己的小屋里,根本就没有尽到丈夫的责任。既然决定了要跟她结婚,就应该做到。值得欣赏的是他的为人。他在当时,是一个真正的学者,不会像其它人那样装模作样。他有他自己的才华,虽然在当众演讲的时候会口吃,但他在跟那些晚辈的交往中,就如同良师益友。
“《洗澡》里的许姚配,看上去是金童玉女一般,非常的合适,但是被不识趣的杜丽琳妨碍,酿成忍痛分手的悲剧。这满足了“爱情悲剧”的所有条件:才华横溢的男主人公,清丽脱俗的女主人公,庸俗的妻子,压抑的社会,石破天惊的感情迸发,造化弄人,人生长恨水长东的千古遗憾……”这是我在网上看到的一些评论。我倒不同意这种说法。一个人总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即使许姚两人多两情相悦,也不可以说是杜丽琳在阻碍他们。更不可以说是她不识趣。这一些评论的存在,也是由于人们对许彦成、姚宓两人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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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1st, 2008 at 5:03 pm (作业)
最近看了一本书《我不再做乖乖女》。书中写的是一名北京女孩从一个腼腆的重点初中女生成为一个异国留学生的经历。在初中毕业之际,她作出了一个让大家都很惊讶的决定,到一所私立高中——中加就读。也是她的这个在别人看来是“石破天惊”的选择,可以说,改变了她的一生。
看这本书,有三个方面让我有所感触:选择、住校生活、挑战自己。或者说,深有同感。
一个人的一生,要经历无数的选择,选择的正确与否,绝对可以改变一切。所以说,选择是一件很伤脑筋的事情。我也曾经面临着这样的选择,然而,我却没有她这样的果断。甚至可以说,很多重大的决定我都是把他们推给父母。当初初中毕业之后,我上的高中也是我妈妈选的。但是,我并不后悔听从她的决定,其实,我有点感谢我妈妈,还好她选择了一中,因为……
同刘小萌一样,我在高中也当上了住校生。高一时多多少少会有一些不习惯,老是往家里跑。到了高二,慢慢习惯了那里的生活,也就没那么想家了。有时候甚至不大想回家。差不多两年的住校生活,我学到了很多东西。生活上的自理能力,与别人的交往,生活与学习的协调,珍贵的友情……特别是上了高二后,留在学校的时间长了,与室友们相处的时间也长了。这对增进我们之间的感情有着很大的作用。在此之前,我最好的朋友一直都只是那几个从小学就认识,一起长大的。但是现在不同了。我又认识了好多好多好朋友。说实在的,来这里之后,才发觉那时候在学校建立的那些纯真的友谊的珍贵,才一直在想念,怀念……
人总是得挑战自己,在不断的挑战中,才可以不断长大。从一个与生人讲话就脸红的小女生,变成一个自信的学生会干部,在全校的教育研讨会上作为学生代表演讲,她的进步之大,确实让我佩服。这一些转变,开始于她站上学生会干部的竞选台之后。编者说的对,看书的人总可以在刘小萌的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就如我自己。我希望可以像她一样,抓住机会挑战自己,改变自己。可是,谈何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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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29th, 2007 at 3:42 pm (作业)
两篇文章通过写两位主人公的死,表现了人生的不同方面。在《一小时的故事》中,肖班通过写马拉德夫人的死,反映了当时社会妇女地位低下,体现了她对男女不平等的反抗。而《老厨师》中,帕乌斯托夫斯基通过写老厨师的死,体现了:死虽然是悲哀的,但是在音乐的力量下,死也乐意是安详的。在音乐声中,我们可以再次经历以往的美好回忆,生命还是那么美好。最终突出了热爱生命的主题。
《一小时的故事》中,作者先写马拉德夫人听到了丈夫死亡的“噩耗”后,上了楼。在外人看来,失去丈夫的她是如此的伤心,以至于她不想有别人跟着她上楼。其实,在她的内心深处,她还是很高兴的。这从她通过窗户看到的那些“洋溢着初春活力”的景物可以看出。作者写这一些欢快的景物,目的就是体现马拉德夫人的心情。她的这些“反常”的的行为,体现了她对屈从于她的丈夫的生活的厌恶,初步体现了她对自由的向往。从她反复的低声悄语“自由了”更是通过直接引用马拉德夫人的原话来表现她对自由的渴望。然而,她为何要“低声悄语”呢?为何她不敢大声地喊出自己的心声呢?这就体现了当时社会那种男尊女卑的思想的根深蒂固。少数人的微弱力量,还不足以改变这样的现象。马拉德夫人的美好生活最终也被扼杀在她的丈夫的突然归家这个摇篮里了。文章的结尾写医生说名的马拉德夫人的死因具有讽刺的意味。马拉德夫人是因为心情的极大落差而死的,但可以肯定,她临死那一刻的心情绝不会是医生所说的“极度高兴”。
前一篇文章写了马拉德夫人的死。文章《老厨师》写的也是一个人的死。人总有一死,死是人生的最后一个步骤,在一个人的生命中也占据着很重要的地位。老厨师是一个临死了的人。作者首先写他临死要求女儿为他找来一个人听他忏悔。伟大的钢琴家莫扎特成了着个聆听者。在莫扎特的琴声中,老人回忆起了以前经过的美好的生活。莫扎特的琴声让他实现了人生中最后的心愿。在文章的开头,作者描写、渲染了一种凄凉的气氛。然而,在莫扎特激昂的琴声中,老人“看到”的是衣服完全不同的景象。他似乎在一次经历了生命中那些美好的回忆。通过描写老人回忆中的那些美好景象,作者其实在告诉我们这篇文章的主题——生命还是美好的,要热爱生命。
两篇文章都运用了一些写作手法。有相同的,也有不同的。相同的是两篇作品中都运用了环境描写。环境描写又分为自然环境的描写及社会环境的描写。这两篇文章运用的都是自然环境的描写。环境描写是小说的三大要素之一,对表现故事的主题有很大的作用。《一小时的故事》中,“她能看到房前场地上洋溢着初春活力的轻轻摇曳着的树梢。空气中充满了阵雨的芳香。……”就是一处环境描写。作者通过写这一些欢快的景物,体现了马拉德夫人愉悦的心情。《老厨师》中,“街上空无一人。风把落叶刮得满街跑,昏暗的天空落下冰冷的雨点。”也是环境描写。渲染了一种悲凉昏暗的气氛。不同的是,第一篇文章运用了反复的手法。“她一遍又一遍地低声悄语:‘自由了,自由了,自由了!’”,“‘自由了!身心自由了!’她悄悄低语。”都是用了反复的手法。仿佛地说“自由了!”强调了马拉德夫人渴望自由的心态。而第二篇则运用了夸张的手法。“急促的琴声突然从岗棚里飘散开来,仿佛千百颗玉珠散落到地上。”,体现了莫扎特高超的琴艺,以及音乐给人的震撼。
两篇文章通过写不同人的死,表现了人生的不同方面。第一篇反映了当时社会妇女地位低下,体现了对男女不平等的反抗。第二篇这体现了热爱生命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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